在“坚持”中扎“根”从“加强”中铸“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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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革开放40年,波澜壮阔,极不平凡,成就不可磨灭。这不仅在短短40年内走过了许多发达国家两三百年所走过的路,更是开辟了一条富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创造了人类历史上前所未有的奇迹。改革开放40年,也是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40年,蹄疾步稳,突飞猛进,取得巨大成就。“我国国有企业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国防建设、民生改善作出了历史性贡献,功勋卓著,功不可没。”国企改革发展40年,是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40年。没有党的坚强领导,没有国有企业各级党组织长期努力,没有国有企业广大党员、干部、职工不懈奋斗,就没有国有企业的今天。国企改革发展40年的实践证明,“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我国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是我国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

  1978年12月召开的中国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全党工作重点应该从一九七九年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历史性决策,开启了改革开放的大门。全会重点提出了经济体制改革,指出:“现在我国经济管理体制的一个严重缺点是权力过于集中,应当有领导地大胆下放,让地方和工农业企业在国家统一计划的指导下有更多的经营管理自主权;应该善于大力精简各级经济行政机构,把它们的大部分职权交给企业性的专业公司或联合公司。”这清楚地表明了国有企业的改革伴随着改革开放同时拉开了序幕。

  纵观改革开放40年,国有企业改革始终是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如何在国有企业体制机制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始终是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原则问题。40年来,国有企业的体制和党建工作经过了四个阶段的发展历程。

  在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前,新中国成立后的29年社会主义建设期间,除了“文化大”初期受到冲击,国有企业(当时称“国营企业”)领导体制在多年探索的基础上,于“1956年2月,有关改进国营企业领导制度的问题提交中央局研究决定,经反复研究,认为还是要在党委领导下实行分工负责。同年9月,党的八大正式确定国营企业实行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

  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同志在1980年1月16日中央召集的干部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关于改善党的领导,现在需要解决的问题很多。比如,我们历来说,工厂要实行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一个工厂的党委,总必须保证在产品的数量、质量和成本方面完善计划;保证技术先进、管理先进。管理;保证所有管理人员有职有权,能够有效率、有纪律地工作;保证全体职工享受权利和合理的劳动条件、生活条件、学习条件;保证能够培养、选拔和选举优秀人才,不管是党员非党员,凡是能干的人就要使他们能充分发挥作用。如果能够保证这些,就是党的领导有效,党的领导得力。这比东一件事情、西一件事情到处干预好得多,党的威信自然就会提高。”

  1982年9月6日党的十二大通过的党章规定:“企业中党的基层委员会,和不设基层委员会的总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委员会,领导本单位的工作。企业党组织应对重大原则问题进行讨论和作出决定,同时保证行政负责人充分行使自己的职权,不要包办代替他们的工作。”

  1984年10月,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规定“企业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企业中党的组织要积极支持厂长(经理)行使统一指挥生产经营活动的职权,保证和监督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加强企业党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加强对企业工会、共青团组织的领导,做好职工思想工作。”

  1986年9月,中央、国务院颁发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三个条例”,企业领导体制改革开始全面推进。《厂长工作条例》规定:“实行厂长负责制”“厂长对本企业的生产指挥和经营管理工作统一领导,全面负责”“厂长应当定期向企业党的基层委员会(含不设基层委员会的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报告工作,接受监督。”《党组织工作条例》规定:“企业中党的基层委员会(含不设基层委员会的总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委员会)对企业实行思想领导,即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支持群众组织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认真做好思想工作,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保证企业沿着社会主义方向发展。”

  1986年11月,中央、国务院又印发《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三个条例的补充通知》,指出:“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的厂长(经理)是一厂之长,是企业法人的代表,对企业负有全面责任,处于中心地位,起中心作用。”

  1988年4月颁发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规定:“企业实现厂长(经理)负责制”“厂长在企业中处于中心地位,对企业的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负有全面责任。”

  应该说,企业实施厂长个人负责制后,厂长不仅对企业的物质文明建设负责,而是也要对企业的精神文明负责。在这种背景下,由于思想和理论准备不足,企业党组织的地位作用不断偏离,这也难以避免地出现了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弱化、淡化、虚化、边缘化问题。1992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四大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国有企业掀起了大规模推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热潮。

  1992年10月18日,党的十四大通过的党章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中党的基层组织,发挥核心作用,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工作。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支持厂长(经理)依法行使职权,坚持和完善厂长(经理)负责制,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领导思想工作和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 2002年11月18日,党的十六大通过的党章将“全民所有制企业”改为“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这样,国有企业的领导体制基本形成了三句话的习惯表述,即: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中党的基层组织发挥核心作用。坚持和完善厂长(经理)负责制。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

  习总在2016年10月10日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的有机统一。国有企业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和核心作用,归结到一点,就是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要明确党组织在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责和工作方式,使党组织发挥作用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要处理好党组织和其他治理主体的关系,明确权责边界,做到无缝衔接,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 2017年10月24日,党的十九大通过的党章中规定:“国有企业党委(党组)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企业重大事项。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中党的基层组织,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工作。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厂长)依法行使职权;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领导思想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

  党的以来,在以习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国有企业各级党组织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部署,针对一段时期以来国有企业不同程度存在的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弱化、淡化、虚化、边缘化的问题,对症施策。聚焦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这个根本,坚决扛起管党治党责任,坚定不移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国有企业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提供了坚强保证。

  改革开放40年来,国有企业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改革不断深化,通过结构调整,战略性重组,实现创新发展,逐步向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国计民生的重要创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向前瞻性战略性产业集中,向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优秀企业集中,努力实现质量更好、效益更好、结构更优的持续健康发展,形成了一批在国际国内产业发展中具有话语权和影响力,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国内领先、世界一流企业,为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

  从资产规模和进入《财富》世界500强的企业来看,“到2016年底,全国国资监管系统企业资产总额达到144.1万亿元,比2012年底增长了101.8%,上缴税费总额约占全国税收收入的1/3,增加值贡献占到全国GDP的1/7。”“2018年世界500强中国企业上榜数量120家,其中,国务院国资委监管的中央企业为48家。”“此外,还有11家财政部出资企业上榜,24家地方国企上榜,国有企业上榜总数为83家。”中国的国有企业占到近1/6,比2012年增加29家。国有企业以骄人的业绩,演绎着“大象快跑”的故事。

  从重大科技创新成果看,“国有企业把技术进步作为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手段,以市场为导向,加强科技创新,国有企业在载人航天、探月工程、深海探测、高速铁路、特高压输变电、移动通信等领域取得了一批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标志性重大科技创新成果,彰显了国之重器的实力与担当。”“2013—2016年国家科技奖励中,中央企业获得335个奖项,占获奖项目总数的1/3。”

  从急难险重任务和社会责任的担当看,许多投资大,收益薄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产品,许多周期长、风险大的基础性研究,许多国内科技工业的重大项目,许多重大自然灾害、突出事件的紧急救援,多精准扶贫,改善民生的项目实施,都是国有企业听党指挥,从国召唤,冲锋在前,扛起责任。

  这些历史性巨大成就以无可辩驳的事实证明,“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基础,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是当之无愧的“共和国长子。”

  习强调,“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重大原则,必须一以贯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也必须一以贯之。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特’就特在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把企业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之中,明确和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做到组织落实、干部到位、职责明确、监督严格。”

  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明确了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是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党的报告提出,深化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党的十九大报告进一步强调,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

  改革开放40年来,特别是党的以来,在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国有企业改革取得重大进展,“1+N”文件顶层设计构建完成,“十项改革试点”深入推进,重大改革举措落地见效。国有企业体制机制发生了重大变革,形成了更加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要求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现代企业制度和市场化经营机制。“截止2016年底,中央企业建立规范董事会的达到85家,中央企业所属子企业公司制改制面超过92%,混合所有制企业户数占比达到68%。”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央企之间的重组力度空前,通过横向联合、产业链整合、专业化重组,央企数量从117家调整到98家。全面实施《中央企业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有效落实中央组织部和国资委党委明确的30项党建重要任务,“中央企业集团层面全部完成党建工作总体要求进章程,党委(党组)、董事长‘一肩挑’全面推行,专职基本实现‘应配尽配’。”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的法人治理结构基本形成。

  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既是我国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又是我国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在中国党的坚强领导下,国有企业强根铸魂,艰苦奋斗,图强报国,从无到有,从有到优,从优到强,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基础,成为党执政强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

  根是根本,是强企力量的源泉。根深才能叶茂,改革开放40年来,国有企业的改革从艰难起步到发展壮大其根本原因就是党的坚强领导。国企有今日,不能忘党恩,国企要发。

发布时间:2024-03-24 00:46:01
来源:米乐m6官网客服 作者:米乐M6官网登录正版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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