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朐干燥行业商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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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商会的宗旨是:以会员共性需求为导向,借助商会“信用价值”、“团队力量”和“品牌影响力”,提供单一企业较难或无法实现的服务需求;通过不断地完善商会的运营规则,带动会员企业的规范经营,在商会内部建立更高的企业经营信誉底线,从而带动整个干燥行业的健康发展。

  第五条本商会业务范围:调研全国干燥行业发展方向,制定本行业发展规划,组织行业企业开展生产、经营、管理、科研、质量、设计考评,发布市场信息,编辑专业刊物,注册微信、微博公共平台,开展行业调查、培训、交流、咨询、 展览展销等服务。

  (二)调查、收集和整理行业的基本情况,研究全国干燥行业的发展方向,制订行业发展规划,为政府职能部门和会员提供制订规划、经济技术政策、经济立法方面的建议和咨询服务;

  (三)推动实施名牌战略,参与中国和山东省名牌产品的培育、推荐、评审工作,并做好宣传和推广工作;

  (四)建立行业信息网络,编辑行业报刊、资料、网站、微信及微博公众平台,努力为会员提供市场、技术、标准、商品信息,为会员提供新产品、新技术、新材料应用等项目的咨询服务;

  (五)促进国内交流与合作,组织省内外展览、行业论坛、专题讲座,参与专业市场培育、推广;推广国内、外先进的管理经验,帮助会员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和管理水平;促进与山东省内各地市及全国各省市县行业协会、商会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六)收集会员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会员的愿望与要求,帮助会员解决自身难以解决的问题,以及全行业共同关心的问题;制定必要的行规、行约,协调会员遵守;

  (七)促进设计水平提高,开展设计培训、设计沙龙、组织参观展会、出国学习,以及设计管理工作;促进会员企业自主创新,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和推广工作,提高我县干燥行业设计制造水平;

  (八)收集会员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会员的愿望与要求,帮助会员解决自身难以解决的问题,以及全行业共同关心的问题;制定必要的行规、行约,协调会员遵守;

  (九)提高会员安全环保意识,组织安全、环保讲座,针对商会进行内部安全、环保评定工作;组织专家参与会员企业发展战略的调研、论证工作,指导、帮助会员企业提高综合竞争力;

  (十)代表本行业接受与本行业利益有关的政策、决策的论证咨询,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维护会员和行业的共同合法权益。

  (一)单位会员:凡省内从事干燥设备和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的经济组织,从事干燥设备制品设计、科研、质检、教育等企事业单位;

  (三)名誉职务:根据工作需要,经理事会同意,可以聘请有关领导、专家担任本商会名誉职务或顾问。

  (一)申请人填写《入会申请表》,加盖公章后,向本商会正式提交《入会申请表》原件,以及《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复印件;

  第十一条会员退会应通知本商会,并交回会员证书。会员如果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商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二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会长办公会审议后提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十三条本商会由会员组成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是本商会的最高权利机构,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商会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第十五条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每届五年。因特殊原因须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需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会员代表大会每两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理事会认为有必要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会员提议,可以召开临时会员代表大会。

  第十七条会员代表大会必须有全体会员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其决议应当由全体会员代表的过半数通过。本商会第一届理事会、监事会由筹备组提名拟担任名单,会员大会审议通过产生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监事长。

  第十八条本商会设理事会。理事会为会员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依照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商会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

  (八)根据秘书长提名,聘任或解聘副秘书长和协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主要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第二十条理事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时也可采用网络或通讯形式召开。理事会须有过半数的理事出席方能举行。理事会作出的决议,由全体理事过半数表决通过。理事会应当对决议形成会议纪要,并向全体理事公告。

  理事会会议由会长召集和主持。会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秘书长召集和主持。三分之一以上理事可以提议召开理事会。

  第二十一条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理事组成。理事人数为会员人数的三分之一。理事会在闭会期间,可以行使本章程第十九条第(一)至(七)和(九)规定的职权。理事会作出的决议,必须通过理事半数表决通过。

  第二十三条本商会成立监事会,设监事长1名,监事2名,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任期与理事会任期相同,期满可以连任。 会长、副会长、理事、秘书长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六条本商会设会长一人,副会长若干人。会长为本商会的法定代表人,本商会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七条本商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每届任期五年,可连选连任,连任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大会2/3以上会员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三十二条本商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商会的实际情况收取会员会费。会费收取标准须经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和财政部门备案。

  第三十五条本商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和出纳。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六条本商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监事会和业务主管单位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会员大会公布。

  第三十七条本商会换届或更换会长及负责财务、资产工作的商会其他负责人和秘书处负责人之前,必须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九条本商会专职工作人员实行全员聘任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并订立劳动合同。其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本商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经同意,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四十五条本商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七条本商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商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发布时间:2024-02-12 16:05:41
来源:米乐m6官网客服 作者:米乐M6官网登录正版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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