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宁德商会章程

首页    政策法规    泉州市宁德商会章程

  第二条本会的性质是:由热心于促进宁德、泉州两地经济交流、文化交往的宁德籍或在宁德生活、学习、工作过的人士在泉州依法建立、注册、登记的各种经济组织自愿组成具有法人资格的地方性、联合性、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是:以国家宪法为根本准则,依法进行活动。遵守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以积极促进泉州、宁德两地经济建设为己任,服务社会,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在促进建设和繁荣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工作中起桥梁和纽带作用。

  第六条本会的业务范围是:遵循为合作交流服务、为企业发展服务的原则,促进两地经济文化交流;提供信息咨询服务,组织培训,为泉州、宁德两地经贸合作交流提供服务。

  (二)利用泉州经济发展的平台优势,充分发挥会员企业和个人在泉州的资源,发展两地经贸往来与合作,积极开展各个经济领域的招商引资活动。

  (六)组织会员举办和参加各种国内外展览会、交易会、投洽会,帮助会员开拓市场,资源互补,搞好区域合作,促进产品销售。

  (三)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第十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第十二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一年未交纳会费或长期不参加本会活动,视为自动退会。第十五条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过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十六条会员(代表)大会每届3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第十七条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第十九条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二十一条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八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3)。第二十二条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二十四条本团体设立若干创会会长,创会常务副会长,创会会长,常务副会长,是本团体的创始人,有权推荐会长候选人人选.第二十五条本团体设监事会。监事会是代表会员(代表)大会对理事会履行监督职能的机构,监事会须有2/3以上监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监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二十六条本会的会长、执行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监事长、副监事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四)会长、执行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监事长、副监事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第二十七条本会会长、执行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监事长、副监事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第二十八条本会会长、执行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监事长、副监事长任期三年;本会会长、执行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监事长、副监事长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第三十四条本会聘请永远名誉会长、名誉会长、首席顾问、高级顾问、顾问和特邀理事。必要时可列席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会议,但不具备表决权。永远名誉会长、名誉会长、创会会长、创会常务副会长,首席顾问、高级顾问、顾问和特邀理事人选,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推荐,并提请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第三十九条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第四十条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第四十一条本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第四十四条本会的一般日常开支由秘书长审核后报会长审批;重大项目开支由常务理事会或理事会研究决定,会长签批。第四十六条本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审查同意,并报泉州市民政局核准后生效。第四十九条本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第五十一条本会终止后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为加强对泉州市宁德商会经费收支和资产的严格、规范管理,依据本会章程和国家有关资产制度的规定,特制定如下财务资产管理办法:1、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做到会计资料合法、线、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员、出纳员,两者不得相互兼任。财会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审计。财会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进行财务审计并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3、本会的固定资产、财务收支按照国家规定的财务制度进行管理,接受会员代表大会的财务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政府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5、本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有本会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方案后执行,并报业务主管单位:泉州市委部以及泉州市民政局备案。4、严格掌握费用开支范围,随时掌握开支情况,找出存在浪费或不合理开支的环节,向有关人员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商会每届三年,会费实行任期内一次性缴纳,最迟应于任职之日起二个月内缴费。会员单位应按标准和时限缴纳会费,逾期一个月以上无合理解释理由的视为自动退会。

发布时间:2024-02-12 16:05:13
来源:米乐m6官网客服 作者:米乐M6官网登录正版下载
浏览量:51
当前位置:

米乐M6官网首页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00号金安大厦东座4F(510034)
电话:020-83725071 83540237
传真:020-83540237
邮箱:gddzswxh@126.com
微信公众号:GDECA2003

米乐M6官网首页